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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全区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09-07 15:40:06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自治区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,严厉打击全区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,持续净化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,切实维护广大师生、家长合法权益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教育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重点线索征集范围

(一)通过胁迫、唆使、引诱、欺骗等方式利用学生实施黑恶犯罪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二)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、出售、出租电话卡、银行卡、身份证、网络账号、支付账号,以及引流推广、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三)诱骗学生参加“校园贷”“套路贷”和网络赌博等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四)未成年学生失学、事实辍学,被侵害、利用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五)骚扰、虐待、猥亵、性侵、欺凌、敲诈勒索学生,拐骗、强奸、组织、胁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六)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以及设备设施、生活物资等采购,围标串标、阻工扰工、强买强卖等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七)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冲闯学校大门,威胁师生安全,寻衅滋事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八)借学生安全事件、意外伤害事故等阻塞交通、损坏学校财物、威胁师生安全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九)社会机构、特殊利益群体为垄断校车、后勤服务等领域,组织社会人员滋扰、侵害校园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;

(十)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“保护伞”。

二、线索举报方式

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方式举报,举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到2027年7月31日。电话举报时间为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

举报电话:0471-2856534

来信/来访举报:自治区教育厅信访室

三、线索举报须知

(一)举报线索须要素齐全、内容真实、指向清晰,要明确被举报对象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时间、地点及具体事实,可同步附上照片、记录、凭证等佐证材料。

(二)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对举报人信息、举报内容及核查进度严格保密,严防信息泄露。

(三)举报人须通过本次公告公布的官方电话举报,不得通过不实炒作、网络舆情等不正当方式反映问题。

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